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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治噪声国家有“法”

 

    记者黄建华报道 “每天接的100多个投诉电话中,有95%以上的都是反映施工扰民问题的,我们值夜班的已有三四天没休息了。”昨天,记者赶到市环保局值班室,值班员一边接着铃声不断的电话,一边告诉记者。
  据市环保局余小萱副局长介绍,每年的此时都是噪声扰民的高发期。据统计,目前,本市四环路以内有近千个工程正在施工,要协调好工程进度与居民生活、休息的关系,市建委、环保局要做大量工作。
  “为什么我家附近工地叮叮当当,电锯、电钻声24小时不停?有没有法规来管?”在所有投诉电话中,出现频率最高的是这两个问题。据余副局长介绍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》中明确规定:除抢修、抢险作业及其他特殊工程外,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在夜间(22:00—6:00)施工。而须夜间施工的必须到市建委申报,获批准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施工。居民发现有违反规定的可向市建委、市环保局举报。核查属实的,有关部门应对其处罚并勒令停工。
  在北京环保监察队近期对夜间施工单位的检查中发现,扰民最厉害的是那些未获夜间施工许可证,趁黑夜“黑”着干的施工队。随着高考的临近,建委和环保局还将加大监察、处罚力度,使扰民工地静下来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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